問題詳情

47 下列關於協商措施之敘述,何者錯誤?
(A)評選結果無法評定最有利標,如原招標文件未標示得協商更改之項目者,不得採行協商措施,應予廢標。
(B)評選委員會辦理第2次綜合評選時,其未參與第1次綜合評選之委員,不得參與。
(C)協商程序應以召開會議方式為之,不得僅以書面方式辦理。
(D)採行協商措施時,應平等對待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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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oo Q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採行協商措施者,應依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