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 Ting Hsi】評論
委任:係指有「隸屬」關係機關間管轄權之變動,專指上級對下級的權限移轉(如行政院對內政部之委任),例如:行政程序法第15條第1項之規定,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1、意義:上級機關依法規將一部分權限交給下級機關執行。2、只存在於「有隸屬關係」之機關。3、權限發生移轉
【Goso Lin】評論
委託:係指 不相隸屬1、意義:上級機關依法規將一部分權限,委託不相隸屬之行政機關或個人執行。2、只存在於「無隸屬關係」之機關或個人
【yeeyee1512】評論
題目並沒有寫交由 "所屬"下級機關執行,為什麼答案是委任????
【kv123435042】評論
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