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憲法保障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基本權利。下列有關人民依法得提起權利救濟的方式,何者正確?
(A)不服市政府違建拆除大隊拆除自家違建,得向法院提出請願
(B)向縣政府申請低收入戶補助遭駁回,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C)不服交通裁決單位所作裁決,得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
(D)主張《公民投票法》之規定不合理,得向中央主管機關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7197
統計:A(40),B(20),C(151),D(53),E(0)

用户評論

yl】評論

請願是指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權益維護,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各該主管直接提起請願。.....(A),(B)屬行政處分,應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受處分人對交通裁決不服--應向受處分人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違規行為地或原處分機關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