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大法官會議第 472 號解釋,認為《全民健康保險法》有關強制納保、繳納保費的規定,係國家為達成全民納入健康保險,以履行對全體國民提供健康照護之責任所必要,基於公共利益之考量,並未逾越《憲法》第 23 條規定之必要程度,與《憲法》亦無牴觸。則下列敘述何者符合該解釋文的論點? 
(A)民眾可基於自身的經濟考量而拒絕投保 
(B)此政策允許民眾在醫療資源中「搭便車」 
(C)國家有推動全民健保的正當性與強制性 
(D)國家為推動公益可無限地限制人民權利。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1),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