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子軒】評論
決定買入光票時,須詢明其光票來源及用途,...
【QOO】評論
1.決定買入光票時,須詢明其光票來源及用途,並詳細審核票據本身要件有無齊全,其要點如下:(1)注意票據上是否有受款人名稱並應經過客戶(即申請人)背書,以備萬一退票時行使追索權。(2)注意票據是否經過塗改。(3)票據上之發票日是否已到期或到期後六個月內,未到期或逾越六個月之票據不得受理。(4)票據之正反面有無禁止在我國流通或禁止對我國執票人付款之記載,譬如票據上記載” Negotiable in the scheduled territories only”或”Payable to residents in the scheduled territories only”等之字樣時不得買入。(5)票據要項之記載是正確,譬如金額大小寫相符,限額支票之金額是否超過其限額等。(6)附條件之票據,不宜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