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下列哪條法規並非為了維護人性尊嚴而修訂或推動?
(A)為保障病人享有知情、選擇和決定的自主權利,立法院立法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
(B)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使同性婚姻之關係獲得法律承認
(C)所得稅法規定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個人,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所得依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D)因其陰柔氣質遭受校園霸凌的葉永鋕事件,促使原兩性平等教育法修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法。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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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黃德清】評論
(A)為保障病人享有知情、選擇和決定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