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20.鈉:( )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02681
統計:A(2788),B(535),C(368),D(26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訴訟法(保全程序)、訴願管轄之機關、政府資訊公開法

用户評論

Yan】評論

第 114 條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四、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五、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補正行為,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當事人因補正行為致未能於法定期間內聲明不服者,其期間之遲誤視為不應歸責於該當事人之事由,其回復原狀期間自該瑕疵補正時起算。

Wei】評論

(A)指定古蹟未依法提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議:○,請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14條第4款之規定。

樂妍】評論

樓上大大,寫錯和算錯應該是 更正 吧

】評論

Lai Boye 大大 很明顯可以判斷是打錯所以可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