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6. 有關不動產糾紛調處之申請,何者有誤?
(A) 應向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申請
(B) 申請費用為新臺幣 1 萬 5 千元
(C) 任一共有人均得申請,無須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共同申請
(D) 申請時需一併檢附主張之分割方案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1,B:0,C:0,D:0,E:0

難度: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