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7. 原高雄縣與原高雄市於哪一年合併為目前具 38 個行政區的高雄市?
(A)2008(民 97 年)
(B)2009(民 98 年)
(C)2010(民 99 年)
(D)2011(民 100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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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蓉蓉要上榜】評論

民國68年7月1日起,高雄市升格為台灣的第二個直轄市,並將高雄縣小港鄉併入高雄市改為小港區。近年來,高雄縣市的發展,已逐步擺脫過去政治及工業抗爭時期的動盪,正朝向「綠色」、「生態」、「科技」、「文化」及「自然」的方向邁進,民國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成為大高雄都。https://www.kcg.gov.tw/cp.aspx?n=07880B28C8E3EA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