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9.產業活動是人地互動的結果,因此臺灣也有為數不少的產業地名,請問以下地名「寮仔廓、苓雅、腦窟寮、磺潭」依序為右圖12中的哪些代號?(全對才給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0),B(5),C(7),D(126),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金獵犬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50條(不予投標廠商開標或投標之情形)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四、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六、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七、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前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機關得宣布廢標。

【用戶】Wang Lai Jian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施細第 58 條機關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二項規定撤銷決標或解除契約時,得依下列方式之一續行辦理:一、重行辦理招標。二、原係採最低標為決標原則者,得以原決標價依決標前各投標廠商標價之順序,自標價低者起,依序洽其他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未得標廠商減至該決標價後決標。其無廠商減至該決標價者,得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及招標文件所定決標原則辦理決標。三、原係採最有利標為決標原則者,得召開評選委員會會議,依招標文件規定重行辦理評選。前項規定,於廠商得標後放棄得標、拒不簽約或履約、拒繳保證金或拒提供擔保等情形致撤銷決標、解除契約者,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