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下列有關《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29 條「表示異議」規定之敘述,何者錯誤?
(A)當場表示異議,其目的在保障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表示意見之權利,強化警察即時反省及反應能力
(B)如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將其異議之理由作成紀錄交付之
(C)其係基於警察行使職權具有即時性,特別明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
(D)警察行使職權時,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當場如無異議之事實,亦應製作異議紀錄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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