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據報載:「前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女童命案,士兵江 XX 被判處死刑,在重新調查後,去年改判無罪,軍方依法補償江家一億零三一八萬五千元。國防部決定對當年負責的軍官求償,除了向臺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同時也已向臺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假扣押……。」依此敘述判斷,國防部遞狀聲請假扣押,最主要的目的是在:
(A) 給予檢察官充分時間找尋更多證據
(B) 給予被害人充分的時間作心理平復
(C) 避免人民誤解國防部會官官相護,依法所作出的假動作,且能設法將補償金轉為賠償金
(D) 避免當訴訟終結取得勝訴判決時,債務人已將財產處分,致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之窘境

參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