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啾榜上有名】評論
現在從刑只有褫奪公權了第 36 條從刑為褫奪公權。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為什麼要這樣改?資料來源於天秤座法律網:頂新條款三讀通過,黑心廠商犯罪所得可沒收2015-12-21刑法上的「沒收」將有重大變革,未來黑心廠商所賺的黑心錢,獲利均可沒收,防止蓄意脫產。近年重大經濟及食安案件層出不窮,因現行刑法對於沒收犯罪所得限於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者,第三人、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若不法或無正當理由取得犯罪所得,因法無明文則不能沒收,造成脫法行為,形成法律漏洞,面臨執法窘境。立法院104年12月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及「刑法施刑法增訂第10條之3」,新增「沒收」專章,明定「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