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依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規定,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水公司得予停止供水?
(A)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一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
(B)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
(C)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經限期通知改善,逾期仍不改善者
(D)拒絕裝設量水器者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0),B(2),C(2),D(2),E(0)

用户評論

【用戶】我要上台水抄表!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九條 用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予停止供水:  一、有竊水行為,證據確實者。 二、用水設備或其裝置方式經檢驗不合規定,經限期通知改善,逾期仍不改善者。 三、無正當理由拒絕本公司檢查其用水設備或用水情形者。 四、欠繳應付各費逾期二個月,經限期催繳仍不清付者。 五、拒絕裝設量水器者。 六、擅自將其他管線與自來水管線相連接,經通知改正,在指定期間未改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