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有關保險業從事避險目的或增加投資效益目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限額規定,何者有誤?
(A) 被避險項目為已投資部位者,其契約之總(名目)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持有被避險項目部位之總帳面價值
(B) 因增加投資效益目的所持有之國內或國外衍生性金融商品,其契約總(名目)價值,合計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之 10%
(C) 因增加投資效益目的所持有之國外衍生性金融商品,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資金之 3%
(D) 國外衍生性金融商品應以國外金融商品所衍生之商品為限,且不得涉及以我國證券、證券組合、利率、匯率或指數為標的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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