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依郵務營業規章規定,郵件改投或改寄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各類郵件,收件人或代收人一律均得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
(B)郵件改投或改寄之申請,應以書面辦理
(C)申請郵件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1 個月為限
(D)申請郵件改投或改寄者,其申請以1 次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1669
統計:A(361),B(6729),C(511),D(178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改投&改寄、不按址投遞、改投改寄資費方式

用户評論

【用戶】裝隻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 A:第168條 各類郵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如收件人或代收人地址變更,經當事人申請,均得改投或改寄新地址。 B+C : 第170條 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申請之日起以2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1次為限。

【用戶】文誠李

【年級】

【評論內容】營業郵務規章,今年還要考嗎

【用戶】sos8015829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我覺得D也對 都改投改寄了 還不是從原寄信地改成別寄信處

【用戶】祐祐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為什麼會是對的? 不是兩個月為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