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n】評論
緊急電源容量計算基準一場所設置兩種以上之消防安全設備時,其輸出之電力容量,須足供該等消防用電設備同時啟動且能同時使用。但於兩種以上之消防安全設備同時啟動時,設有能按次序逐次於五秒內供給消防n安全設備電力之裝置,或消防安全設備依其種類或組合不可能同時啟動或同時使用(如二氧化碳滅火設備與排煙設備)時,得免計入瞬時全負載投入之輸出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