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翁咪咪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十條,對於獎金的部份,說明如下:本法第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係指左列各款以外之給與……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是故,因此細則之說明,已將年終獎金排除在經常性給與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