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會掉】評論
第142條 外國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已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予保留。 尚未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在澳門設立的領事機構和其他官方機構,可根據情況予以保留或改為半官方機構。 尚未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的國家,只能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民間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