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之主要法律依據為何?
(A)地方制度法
(B)財政收支劃分法
(C)台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
(D)省縣自治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88177
統計:A(117),B(0),C(235),D(1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二

用户評論

~QQ要上榜~】評論

法規名稱: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修正時間:94.12.31立法沿革:中華民國94年12月31日廢止(本條例施行期限於到期前經立法院同意得再延長一年;民國95年10月20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0950164934號公告自94年12月31日當然廢止)地制法§13:省政府組織規程及省諮議會組織規程,均由行政院定之。依現在來講的話,應該是以地方制度法吧~ @@91年度的地治考題之前做循序漸進考題是沒有的...不曉得誰之後幫補的 雖然很感謝那個人好意....不過很多題目都過時了  XD

Wen Fu Li】評論

地方制度法+1

a36951】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