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買方如逾期達五曰仍未繳清期 款或已繳之票據無法兌現時,買方應加付之遲延利息,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曰多少比例 單利計算,於補繳期款時一倂繳付賣方?
(A)萬分之1
(B)萬分之2
(C)萬分之3
(D)萬分之4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4516
統計:A(460),B(906),C(43),D(29),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小逸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九、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買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之票據無法兌現時,買方應加付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二單利計算之遲延利息,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繳付賣方。如逾期二個月或逾使用執照核發後一個月不繳期款或遲延利息,經賣方以存證信函或其他書面催繳,經送達七日內仍未繳者,雙方同意依違約之處罰規定處理。但前項情形賣方同意緩期支付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