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楊惟昀
【年級】幼兒園下
【評論內容】根據民法§12:滿18歲為成年。§13:1. 未滿7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2. 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大姐:大學畢業約22歲,已經成年人,有完全行為能力,做法律行為不需法定代理人同意二姐:升上高中約15歲為有限制行為能力人,所訂定的契約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三姐:13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日常生活的交易可以不用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小妹:8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除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依其年齡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可以自行決定外,其他法律行為仍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