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4顏淵喟然歎曰:仰之彌高,( ),瞻之在前,忽焉在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45794
統計:A(181),B(7),C(8),D(18),E(0)

用户評論

Yan】評論

所謂識別能力,係指認識其行為在法律上評價上應負責任之能力,且係在個案上作判斷,與行為能力的判斷不同。惟此所稱之認識,並不以其對於違反法律之禁止或強制,或違背公序良俗有具體之認識為要件,僅須抽象地認識其有違反是非評價即可。民法第187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