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我國漁船於我國水域 20 浬處,經海巡人員發現形跡可疑,甲板堆滿黑色塑膠袋封裝之物品,欲登檢查緝,該漁船遂加速往外逃逸,並將貨物拋棄海中,以規避登檢查緝,最後為海巡單位所查獲, 該漁船船長可為何種處分?
(A)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 5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D)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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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dodododididi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海關緝私條例第25條:船舶在沿海二十四海里界內,或經追緝逃出界外,將貨物或貨物有關文件毀壞或拋棄水中,以避免緝獲者,處管領人及行為人各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該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