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美國國會於1996年通過何項法律賦予總統對預算部分項目的撤銷權,以降低赤字支出?
(A)單項否決法
(B)信用改革法
(C)葛蘭姆法
(D)預算強制法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88263
統計:A(104),B(0),C(76),D(11),E(0)

用户評論

石の上も三年】評論

平衡預算和緊急赤字控制法」,又名葛蘭姆法。 希望當預算赤字超出法定限額時,可以自動刪減的程序機制即開始生效。 該法明定未來五個會計年度內,聯邦政府預算赤字的上限及逐年遞減的目標,最終止於零赤字的理想。

wander】評論

7 美國為了抑制預算赤字的不斷增加與政府公債的大量發行,在1985年通過「平衡預算和緊急赤字控制法」。該法又稱為: (A)預算強制法(the Budget Enforcement Act) (B)單項否決法(Line-Item Veto Act) (C)葛蘭姆法(Gramm-Rudman-Hollings Act) (D)國會預算暨截留控制法(Congressional Budget and Impoundment Control Act)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98 年 - 098年 原民四等#3919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