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怪盜基德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國家機密保護法 公布日期民國 92 年 02 月 06 日法規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第 15 條 國家機密之收發、傳遞、使用、持有、保管、複製及移交,應依其等級分別管制;遇有緊急情形或洩密時,應即報告機關長官,妥適處理並採取必要之保護措施。國家機密經解除機密後始得依法銷毀。絕對機密不得複製。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
【評論內容】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I0060003&k1=%E7%B5%95%E5%B0%8D%E6%A9%9F%E5%AF%86%E4%B8%8D%E5%BE%97%E8%A4%87%E8%A3%BD&k2=&k3=&k4=&kwid=575&cd=20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