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依刑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褫奪公權的種類和要件可分為:(一)無期褫奪公權: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二)有期褫奪公權: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犯罪之性質認為有褫奪公權之必要者,宣告褫奪公權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所以褫奪公權之效力期間或為終身,或為一年以上十年以下。1.褫奪公權終身者,"自裁判確定時"發生效力。2.有期褫奪公權者,宣告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評論
沒人發現裁判確定之日不對嗎?法院為褫奪公權之宣告,自何時發生效力?100司五(A)被告刑滿或因假釋出獄時(B)檢察官下令執行時(C)裁判確定時(D)非常上訴遭駁回時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刑期:裁判確定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