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有關民事訴訟法上訴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B)對於第一審之終局判決,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於管轄第二審之法院
(C)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提出於上級審法院為之
(D)提起上訴,如逾上訴期間或係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momou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441條(上訴之程式)  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原第一審法院為之︰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第一審判決及對於該判決上訴之陳述。   三、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   四、上訴理由。   上訴理由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應廢棄或變更原判決之理由。   二、關於前款理由之事實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