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有關民事訴訟法上訴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提起上訴,應於第一審判決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B)對於第一審之終局判決,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於管轄第二審之法院
(C)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提出於上級審法院為之
(D)提起上訴,如逾上訴期間或係對於不得上訴之判決而上訴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momou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441條(上訴之程式) 提起上訴,應以上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原第一審法院為之︰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第一審判決及對於該判決上訴之陳述。 三、對於第一審判決不服之程度,及應如何廢棄或變更之聲明。 四、上訴理由。 上訴理由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應廢棄或變更原判決之理由。 二、關於前款理由之事實及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