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66】評論
國家進入戰爭狀態,尚未服役的青年學子們, 依據「全民國防」理念,在「災害防救法」、「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民防法」等均有相關規定,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均應編組防護團,以因應戰時服勤工作。依「教育部青年動員服勤計畫」,凡滿16歲(含)以上的學生均應納入青年動員編組,擔任諸如「工程」、「防護」、「消防」、「救護」及「供應」等工作編組,以支援戰時勤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