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七】請依照文本內容 回答 48~50 題 憲法規定「台灣人民有納稅義務」,所以「中華民國萬稅萬稅萬萬稅」。依照稅法通則,可以有三大稅目分類,大部分都是以受益原則為課稅基準,但是
為了考慮社會公平性 的調整,也會在所得稅部分採取累進稅率。 以下是蔡老師所繳的稅目和金額:

老師說:如果不納稅,政府怎會有錢可以提供服務呢?有很多公共建設因為建設經費龐大,且具有
甲 的特質,都需要政府出資。人民納稅是為了共好的生活,一點都不虧。
【題組】48. 請問蔡老師在財產稅上總共支付了多少錢?
(A)24500 元
(B)90000 元
(C)24200 元
(D)392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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