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必上】評論
第 7 條 n各級中小學每學年應至少有四小時以上之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n前項所稱性侵害防治教育課程應包括:n一、兩性性器官構造與功能。n二、安全性行為與自我保護性知識。n三、性別平等之教育。n四、正確性心理之建立。n五、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n六、性侵害犯罪之認識。n七、性侵害危機之處理。n八、性侵害防範之技巧。n九、其他與性侵害有關之教育。n第一項教育課程,學校應運用多元方式進行教學。n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之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數達三n十人以上,應定期舉辦或鼓勵所屬人員參與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