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設計題目:建築工藝實驗中學設計 二、設計概述: 某機構擬設立建築工藝實驗中學,請根據下列設計目標、基地概況與設計需求提出設計方案,仔細閱讀「評分項目」逐題、逐項作答。 該機構之辦學理念強調行動學習與社會實踐,讓學生透過思考與技藝並重的訓練,建立建築工藝技術基礎、培養設計創意、社會關懷與協同作業的能力。預計每年招收國中畢業學生 40 名,三個年級共 120 名。課程重點在具備建築工藝基礎與協力精神;進行建築工藝與創意設計並進行造屋實作。除了專業建築課程,另外也規劃了文史哲學、科學、環境與社會、語言、藝術、體適能的博雅教育。採取選課制度,學生沒有固定教室座位。課餘時間可自習,操作實習,或與同學老師交流討論。學校聘請 6~8 名專任教職員以及若干兼職教師協助授課。 三、設計目標: 1.建築工藝美感表現:以造型、構造、結構、材料或工法表現出建築工藝美感。 2.建築節能與永續:在預算限制下對節能、節水與減碳提出設計策略與方案。 3.建築工藝教育所需空間與性能:提供適當的工藝操作以及造屋實作的場域,強調協力作業與主動學習,讓學員能夠有方便、適切的交流及自習的空間。 4.在建築總工程預算 4000 萬元以下完成建築物及外部空間的工程項目。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7013
統計:A(54),B(9),C(3),D(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遺產及贈與稅法-獎懲-免罰規定、遺產稅-信託利益計算規定、遺產及贈與稅繳納期限規定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一、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各級政府及公立教育、文化、公益、 慈善機關之財產。 二、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 之財產。 三、遺贈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捐贈於被繼承人死亡時,已依法登記設立 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 宗教團體及祭祀公業之財產。 四、遺產中有關文化、歷史、美術之圖書、物品,經繼承人向主管稽徵機 關聲明登記者。但繼承人將此項圖書、物品轉讓時,仍須自動申報補 稅。 五、被繼承人自己創作之著作權、發明專利權及藝術品。 六、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其總價值在七十二萬元以下部 分。 七、被繼承人職...
【無名】評論
原來死亡前3年自其父某乙繼承取得"並無遺產稅額之繳納"...看太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