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議會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幾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
(A) 1 千人以上
(B) 2 千人以上
(C) 5 百人以上
(D) 1 千 5 百人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1745
統計:A(31),B(184),C(4),D(61),E(0)

用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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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地制法 第33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

【用戶】Zack Fang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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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地制法 第33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

【用戶】Zack Fang

【年級】高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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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地制法 第33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於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二百萬人以下者,不      得超過五十五人;超過二百萬人者,不得超過六十二人。(二)原住民議員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      住民選出之議員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二千人以上或改制前有      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議員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