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評論
釋字第 742 號 【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變更之救濟案】爭點: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變更,如其中具體項目有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特定人或可得確定多數人之權益或增加其負擔者,得否其就該部分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解釋文都市計畫擬定計畫機關依規定所為定期通盤檢討,對原都市計畫作必要之變更,屬法規性質,並非行政處分。惟如其中具體項目有直接限制一定區域內特定人或可得確定多數人之權益或增加其負擔者,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憲法原則,應許其就該部分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以資救濟,始符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願權與訴訟權之意旨。本院釋字第一五六號解釋應予補充。2 都市計畫之訂定(含定期通盤檢討之變更),影響人民權益甚鉅。立法機關...
【derek801204】評論
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 12 月份第 2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甲縣政府以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所定「為配合中央、直轄市或縣(市)興建之重大設施」為由,變更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案,於內政部核定後,經甲縣政府發布實施。(A)縣(市)政府所為主要計畫之變更,內政部得指示變更 (B)縣(市)政府所為主要計畫之變更,內政部於必要時得逕為變更 (C)縣(市)政府對於內政部之核定得申請復議 (D)人民不服主要計畫變更得逕行提起撤銷訴訟,應以內政部為被告(採乙說)
【哥割戈擱胳疙歌 (被阿偷】評論
由 內政部 核定核定者上級 (行政院) = 受理訴願核定者 (內政部) = 被告
【母湯大帝 (被阿偷賣請告】評論
由 內政部 核定核定者上級 (行政院) = 受理訴願核定者 (內政部) = 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