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評論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五條_第二項:保險金額超過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