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依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六十一號「繼續經營」,試分述管理階層之責任及查核人員之責任。(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48837
統計:A(3),B(4),C(14),D(15),E(0)

用户評論

阿成】評論

按72年5月20日台財稅第33268號函規定,代位繼承人仍得享受本法第17條規定之扣除額,故配偶扣除額445萬元,長女扣除額45萬元,長孫扣除額45萬+45萬×2=135萬元,合計625萬元。

jason-dk.huan】評論

繼承發生日(死亡日)在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配偶扣除額493萬長女扣除額50萬元長孫扣除額50萬+50萬45萬×2=150 萬元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128 (※) 被繼承人甲於98年4月1日死亡,被繼承人之長子已先於甲死亡,遺產由繼承人配偶、長女(成年)及長孫(未滿19歲)共同繼承,則繼承人扣除額為若干? (A)480萬元 (B)495萬元 (C)535萬元 (D)625萬元。[遺17-1-1、17-1-2、72年5月20日台財稅第33268號函]修改成為128 (※) 被繼承人甲於98年4月1日死亡,被繼承人之長子已先於甲死亡,遺產由繼承人配偶、長女(成年)及長孫(未滿19歲)共同繼承,則繼承人扣除額為若干? (A)480萬元 (B)495萬元 (C)535萬元 (D)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