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對乙訴請裁判分割兩造共有之 A 地,經判決確定將 A 地分割成 B、C 二地,分別歸由甲、乙取得。因甲所分得 B 地中 D 地部分為乙占用,且 D 地上存在乙所有之 E屋,甲乃以該分割判決為執行名義,請求強制執行乙交還 D 地及拆除 E 屋。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94915
統計:A(82),B(9),C(5),D(15),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