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 5 年內再行移轉時,應如何處理?
(A)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處 1 倍罰鍰
(B)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 2 倍之土地增值稅,但不追繳原退還稅款
(C)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D)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額之 2 倍稅款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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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violinlife】評論
根據土地稅法第三十七條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
【Pei】評論
土地稅法第37條土地所有權人因重購土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者,其重購之土地,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五年內再行移轉時,除就該次移轉之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外,並應追繳原退還稅款;重購之土地,改作其他用途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