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有關幼稚園教師之聘任、權利、義務等事項,最主要應依下列哪個法律規定辦理?
(A)師資培育法 (B)幼稚教育法 (C)教師法
(D)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0699
統計:A(103),B(243),C(4298),D(593),E(0)

用户評論

Neai Lee】評論

除了公幼"教師"其它都是用勞基法!!

黃紅紅】評論

*教師法第 2 條 教師資格檢定與審定、聘任、權利義務、待遇、進修與研究、退休、撫卹、離職、資遣、保險、教師組織、申訴及訴訟等悉依本法之規定。

さる ちゃん】評論

有關幼稚園教師之聘任、權利、義務等事項,最主要由「教師法」規定辦理。

Mia Wu】評論

教師法 第 36 條本法各相關條文之規定,於公立幼稚園及已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稚園專任教師準用之。未辦理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幼稚園專任教師,除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外,得準用本法各相關條文之規定。這是否表示幼稚園專任教師均依照教師法規定之聘任、權利及義務,但未辦理財團法人登記的私幼專任教師,並無退休資遣等福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