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even Huang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 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403.3 主要入口樓層標誌:主要入口樓層之昇降機應設置無障礙標誌,其下緣應距地板面190公分至220公分,長、寬尺寸不得小於15公分。如主要通路走廊與昇降機開門方向平行,則應另設置垂直於牆面之無障礙標誌。
【用戶】CHING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403.3 主要入口樓層標誌:主要入口樓層之昇降機應設置以下無障礙標誌 403.3.1 突出牆壁:垂直牆面、突出式之無障礙標誌,其下緣應距地板面200-220 公分,尺寸不得小於 15 公分(圖 403.3.1)。403.3.2 平行牆面:平行固定於牆面之無障礙標誌,其下緣應距地板面 180-200 公分處,尺寸不得小於 10 公分(圖 403.3.2)。 404 昇降機出入平台﹙停靠處﹚ 404.1 輪椅迴轉空間:昇降機出入口之樓地板應無高差,且坡度不得大於 1/50,並留設不得小於直徑 1.5 公尺之淨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