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黃馨儀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列車越過下列號誌之顯示處所進行時,不得超過其所規定之速度: 一、注意號誌:須在次一險阻號誌顯示處所或終點站無險阻號誌顯示時,其應停車之位置能停止之適當速度。 二、減速號誌:指定之速度。 三、引導號誌:每小時十五公里。 四、慢行號誌:指定之速度。
【用戶】黃薏如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102年佐級鐵路人員考試:在鐵路行車規則中明訂,自動閉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區間運轉之列車,越過閉塞號誌機之險阻號誌顯示處所進行時,應確認前途視距,以何種速度運轉,準備隨時停車?(A)每小時15公里以下(B)每小時20公里以下(C)每小時25公里以下(D)每小時30公里以下 是一樣的題目嗎?
【用戶】Xiang Y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黃薏如 第 84 條自動閉塞式或中央控制行車制區間運轉之列車,越過閉塞號誌機之險阻號誌顯示處所進行時,應確認前途視距,以每小時十五公里以下之速度注意運轉,準備隨時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