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依「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總稽核之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
(B)內部稽核單位應以超然獨立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
(C)銀行應建立隸屬於總經理之內部稽核單位
(D)總稽核不得兼任與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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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a8052212】評論

第 10 條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

skylar】評論

銀行應設隸屬【董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

yoon】評論

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10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設立隸屬董(理)事會之內部稽核單位,以獨立超然之精神,執行稽核業務,並應至少每半年向董(理)是會及監察人(監事、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應建立總稽核制度,綜理稽核業務。總稽核應具備領導及有效督導稽核工作之能力,其資格應符合各業別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規定,職位應等同於副總經理,且不得兼任與稽核工作有相互衝突或牽制之職務。總稽核之聘任、解聘或調職,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及提董(理)事會全體董(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前向未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