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下列何者之規定,具有我國國內法律之效力?
(A)聯合國大會決議
(B)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制裁名單
(C)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D)南海仲裁案仲裁判斷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律產生之淵源,即法源依據,可分為:(一)直接法源(成文法法源):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二)間接法源(不成文法法源):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外國法、國際法一般原則等,非經由國內一定制定程序,無法直接於國內發生效力,而須經國家承認始能發生法的拘束力。註: 條約,廣義的條約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與文化等各種協定,條約的名稱則有公約、協定、議定書、換文、聯合國宣言和憲章等不同的稱呼;狹義的條約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協定,如同盟條約、邊界條約等。在許多國家中,透過憲法或法律規定,將條約視為地位等同(或高於)國內法的法律,可為該國法院進行判決時適用。

【用戶】nomi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C)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法律產生之淵源,即法源依據,可分為:(一)直接法源(成文法法源):憲法、法律、命令、自治法規、條約。(二)間接法源(不成文法法源):習慣、法理、判例、學說、解釋、外國法、國際法一般原則等,非經由國內一定制定程序,無法直接於國內發生效力,而須經國家承認始能發生法的拘束力。註: 條約,廣義的條約包括有關政治、經濟、軍事與文化等各種協定,條約的名稱則有公約、協定、議定書、換文、聯合國宣言和憲章等不同的稱呼;狹義的條約指重大的政治性的協定,如同盟條約、邊界條約等。在許多國家中,透過憲法或法律規定,將條約視為地位等同(或高於)國內法的法律,可為該國法院進行判決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