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ne】評論
詳解:何謂行政訴訟「三級二審新制」所謂「三級」,係指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設立後,行政法院將有最高行政法院、高等行政法院及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三級,負責審理行政訴訟事件。所謂「二審」,係指簡易訴訟程序事件、交通裁決事件之第一審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其第二審原則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並為終審法院;又通常訴訟程序事件第一審係由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其第二審則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並為終審法院。可參考下列網址:http://tpb.judicial.gov.tw/index.php?catid=12&cid=1&id=2&action=viewhttp://tpb.judicial.gov.tw/index.php?catid=12&cid=1&id=2&action=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