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瑞】評論
輕度身心障礙者負擔45%,中央主管機關負27.5%,直轄市主管機關或縣(市)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27.5%。
【zoe85117526】評論
*極重度及重度身心障礙者,由中央主管機關全額負擔。*中度身心障礙者負擔百分之三十,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七十。*輕度身心障礙者負擔百分之四十五,中央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二十七點五,直轄市主管機關或縣(市)主管機關負擔百分之二十七點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