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8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胎兒無當事人能力,應以其法定代理人為訴訟當事人
(B)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祭祀公業,依現行法,若符合法定要件,均具備訴訟當事人能力
(C)關於合夥關係所生民事紛爭,不得以合夥人全體作為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
(D)分公司及子公司,無論是否係其業務範圍涉訟,均有當事人適格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6842
統計:A(6),B(42),C(2),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