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祥麟】評論
事業單位訂定書面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不須傳達給下列何者的答案是(A)醫療機構,因為以下的理由:-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是事業單位為有效防止職業災害,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所訂定要求各級主管及管理、指揮、監督等有關人員執行與職業安全衛生有關之內部管理程序、準則、要點或規範等文件。-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應依據事業單位規模及性質,並諮詢員工及其代表意見,訂定書面的職業安全衛生政策,以展現符合適用法令規章、預防與工作有關的傷病及持續改善之承諾。- 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應公告於事業單位內各適當場所,並傳達給所有員工及其代表、承攬人及利害相關者²。其中,承攬人是指與事業單位有共同作業或勞務契約關係之人,利害相關者是指對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有影響或受影響之人或組織。- 醫療機構並非事業單位的員工、承攬人或利害相關者,因此不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政策的傳達對象。除非醫療機構與事業單位有共同作業或勞務契約關係,或對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有影響或受影響,否則事業單位無須將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傳達給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