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50 下列有關無效行政處分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
(B)除去無效部分行政處分即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
(C)無效原因僅須重大瑕疵即可
(D)處分內容縱然違背公序良俗,亦不可 能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1625
統計:A(42),B(568),C(20),D(11),E(0)

用户評論

國考分數製造器】評論

行政契約為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去掉無效部分還能成立仍為有效行政處分為除去無效部分行政處 分即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

Show Ayu】評論

要重大 明顯瑕疵

Amber Lin】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 112 條 行政處分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行政處分不能成立者,全部無效。第 143 條 行政契約之一部無效者,全部無效。但如可認為欠缺該部分,締約雙方亦將締結契約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第 158 條 II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