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某藝人因為自己的肖像權遭到侵害,便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某茶飲商,此「按鈴控告」的行為即刑事訴訟法中的何種行為? 
(A)自訴 
(B)告訴 
(C)上訴 
(D)公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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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牛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告訴、告發 都是開始偵查的原因。 一、告訴,係指犯罪之被害人或與被害人有特定關係之人,向偵查機關(包括檢察機關、司法警察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 二、告發,係謂犯罪之被害人或第三人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而不須有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者。 告發須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事實,與告訴相同,但是告訴只有犯罪被害人才有權提出,而告發則不限於犯罪被害人,任何人只要發現犯罪事實都可以向偵查機關提出,這是兩者不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