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ibi0525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laire大大您好,剛剛我有看了一下新聞,依小弟的見解,內容所提及的是"公路總局資位制改簡薦委制",適用的法規公路總局組織法乃為組織法,其範圍限於公路總局。而本題所提及的我國交通事業機構範圍比較大,包括台灣鐵路,捷運,高鐵...等等國營交通事業,所以本題仍應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第三條:交通事業人員採資位職務分立制,資位受有保障,同類職務,可以調任。
【用戶】靖耘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1. 官職分立制 : 警察2.聘任制 : 公立學校及臨時機關3.資位制 : 交通事業機構4.職位評價制 : 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機構5.官稱職務制 : 關務人員來源 : 陳真老師行政學精論祝大家金榜題名~